2008年9月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车厢不保险 财物须随身
包亦明

  温州的陈女士连日来非常郁闷,她将十多万现金放在轿车驾驶座下,结果车窗被砸,钱被盗走。
  8月25日中午,陈女士驾驶奥迪轿车来到温州市区锦绣路某理发店理发,车就停在离店不到4米处。可几分钟后,有人称两名年轻男子砸了她的车窗,从车里拿了一个包逃走。陈女士慌忙跑出理发店,可窃贼早已不见踪影。陈女士对民警说,包内有十多万元现金,准备还给朋友,一直放在驾驶座下面的。